在房產新政下,中介公司紛紛推出避稅新招,努力使交易額回升,但其中隱藏著巨大風險
上有政策,下有對策。
與普通住房細則的艱難出臺相比,房地產中介公司卻迅速推出避稅對策。
《財經時報》經過采訪調查發(fā)現(xiàn),北京中介避稅主要有六招。
第一招:“租售同步”。
其具體操作方法是業(yè)主先與中介公司簽訂一年的《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》,并拿到租金。中介公司雙向出擊,為業(yè)主同時尋找租賃和購買客戶,如果先找到租賃客戶,就將房屋進行出租。在租賃期間,中介公司將繼續(xù)尋找愿意承擔營業(yè)稅的買家,幫業(yè)主賣掉房子。這樣業(yè)主不會為房子購買不足兩年要繳營業(yè)稅而發(fā)愁,同時獲得售房收益及出售日之前的房租收益。
第二招:“以租待售”。
由中介做擔保,買家先以向原房主租房的方式入住,付給原房主房租。等原房主的產權證滿兩年后,雙方再辦過戶手續(xù)。買家扣除已支付的房租,將剩余房款付給房主。
第三招:“買房人存留房產證”。
這種方法大致與“租售同步”的方法類似,即通過買賣雙方公證買賣合同,并約定兩年期滿后再行過戶后,買方為防止賣主兩年期間出現(xiàn)不誠信問題,雙方約定在買方付與賣方一定金額的房款后,將房產證留于買房人或第三方公證人保存。
第四招:“找物業(yè)改底單”。
買賣雙方可以找物業(yè)公司的人,直接把賣房合同的底單改掉,在房產證上直接寫買主的名字,這樣避免交納營業(yè)稅和個人所得稅了。
第五招:“把交易價格做低”。
買主和業(yè)主雙方協(xié)商之后,將合同上的交易價格做低一些,只要不低于建委公布的各類級別土地上普通住宅平均交易價格即可,這樣繳稅的稅基就小,納稅額也會減少。
第六招:“帶租約房產理財”。
此方法是針對投資型買家,如果其購買了產權證不滿兩年的二手商品房,可先享受一到兩年的租約服務。如果買家想在房屋產權證兩年期滿后出售,可提前告知中介公司,由中介公司在租約期滿前開始業(yè)務推廣,以此降低房屋的空置時間。
風險:中介公司的這些避稅對策看起來很高明,合情合理,又有利可圖,但其背后隱藏著巨大風險。前四招就存在著一旦發(fā)生糾紛,買賣關系在法律上不受保護的問題。而第五招的高價買賣低價報稅屬于虛假交易。一旦買房人再次將房子轉讓時,將面臨房屋估值相應降低和繳稅相應增多的問題。更后一種招術則存在租金變動的市場風險。
由此可見,在政策的引導下,產業(yè)結構上也會變化,所謂物競天流、優(yōu)勝劣汰,在他們的交錯競爭中,相信得益的會是消費者,希望經過這輪的洗牌,我們能接觸到的就是真正能為房產市場付出真誠服務的房產中介。
美萍房產中介管理軟件 http://www.mpsoft.net/mphouse.htm